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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 徐锋:人民民主:最广泛政治联盟的共识民主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6:08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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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锋,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山东大学统一战线学研究生导师。


【摘 要】人民属于联盟政治的范畴。不同于西方基于个体和权利本位的自由民主,当代中国基于整体和民权本位的人民民主更加强调人民的政治联盟性质,是一种社会主义的国家形态。此种形态的历史生成、现实运作及其未来发展,都离不开广泛协商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以及最广泛统一战线内部的共识政治、有效治理。


【关键词】人民;人民民主;政治联盟;协商治理;共识政治


当今之世,在所有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导向良政和善治的民主政治,都必然要实现政治现代性与民族性的有机统一、公民有效参与和国家有效治理的有机统一,都得为社会上各种力量的平和博弈、向心整合提供理性政治引导和有效制度保障。民主事业总离不开基于特定共识的联盟政治与政治联盟,以及不同性质和层次政治联盟内外的合作或竞争。在当代中国,要全面推动党和人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离不开中国特色的政治联盟———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离不开人民内部的共识政治、协商治理。这既是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也是其最直接的体现。


一、人民是一个本质上作为政治联盟的历史与政治范畴

人民的内涵因时代、政治共同体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古代中国,人民一般被用来泛指生民、百姓。以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结构与性质的相关论断来看,此种“人民”不过是被专制主义压碎的无差异个体的聚积。受自然历史过程及其所深蕴的种种必然性制约,就像一盘散沙或“一袋马铃薯”[1],他们更多的只是作为专制君主的臣属、附庸而存在,实际上很难成其为具有权利自觉和独立品格的政治集群。毫无疑问,作为群众,他们创造了历史、是历史的主人。但要真正作为能自觉协调和推动政治进程的人民,他们还是有些名不副实。较之于古代东方政治中公共性的短缺,古代西方政治在源头上还是有所不同。在雅典、斯巴达城邦体制下,以及在后来的古罗马共和时期,由于政治很早就被视作公众之事,且由于公权力运行也较早被置于各种监督和制衡之下,人民往往被用以指代公民。在古希腊城邦政治生活中,公民才是真正的人,因为他们享有财产和权利,并因而能够正常地参与公共生活。相形之下,奴隶则算不上人———他们没有财产和权利,只能是会说话的工具、徒具人的性状的动物,这样的人民自然会以那些危及统治阶级权利、危害城邦秩序与安全的人为敌人(包括反抗压迫的奴隶,城邦内外的挑战者、觊觎者和侵略者)。敌人的存在及其所形成的挑战,使得人民这一范畴在古代西方较早地就具备了某些联盟政治的属性———有时候这种联盟会尤其仰赖全体武装起来的成年男性公民。譬如斯巴达,它的统治阶级、有公民权的人们最盛时也不过9 000户,于是军队就成了维系公民的联盟统治的命脉。有必要指出的是,由于古代西方公民权中并不突出属于个人的自由[2],所以在作为无差异个体的“机械的”组合上,人民与古代东方世界还是比较相近的。


及至欧洲启蒙运动特别是资产阶级革命期间,伴随人文主义伸张、个人自由和权利意识觉醒,西方社会中人民的基于权利利益关系的联盟政治性质被不断强化,一切反对王权专制的人,不论其身属农民、新兴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还是那些趋向或已经资产阶级化了的大土地所有者,都曾部分或全部地集结在革命联盟中或在人民旗帜下。由于政治文化传统不同、斗争方式和深入程度不同,同样号称人民的革命,在英国就更专注于对(个体本位)权利的坚守,而在法国等欧陆国家则相对偏重于对(民权本位)整体民意的强调。这就成为后来世界革命及政体演变中自由主义、民主主义这两朵并蒂之花既相通联又相分疏的源头。在西方政治理念中,无论是更加突出个人本位还是民权本位,人民都普遍被视作一种政治、法律上平等的主体及其差别化利益的“有机的”组合———这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要看到,当代西方语境中人民的对敌的政治和阶级联盟属性有所弱化,其内涵也转而更多地体现为对人权、自由和民主等政治价值的认同。由此,人民就常常被等同于一种政治民族,成了仍具生命力但在国内政治中往往被虚置的“想象的共同体”[3]


在非西方世界里,与近代以后多数国家和地区被殖民侵入打乱其原有历史进程、从而被动进入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的特点相关联,人民很大程度上都是在内外敌人的交相挤压中集结起来的。在这里,人民内部最早的共同利益往往集中体现为一种外向型的政治诉求———民族独立和政治民主。此后,随着新秩序确立以及和平发展年代的到来,基于差别化利益的有机团结就迟早会取代起初的机械团结,成为维系人民整体力量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方面。但这种转换的节奏及其实际结果,往往还要取决于不同国家所面对的内部、外部两个现实政治格局之间的关系。在中国,作为现当代政治范畴的人民,也同样是世界民族、民主革命结果的一部分;而其历史基础,就是在反帝反封建长期斗争中形成发展而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联盟。抗日战争以来,该联盟尤其体现为现代中华民族的命运共同体,体现为一切寻求民主、进步的爱国力量联盟。至于当代中国人民的现实形态,则是呈现为一个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国共产党为政治核心,以党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与建设者的政治联盟,以及拥护社会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致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这里,人民是实在的共同体,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和强大的内聚力,它要致力于在中国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致力于政治正义、社会平等、民族团结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其中,每一个权利个体或利益群体也都在追求自身幸福,同时服务于而非排斥和侵害集体、国家与民族的利益。


人民的内涵与外延总离不开特定的联盟政治、政治联盟。人民作为政治联盟的历史与政治范畴本质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正确把握群众史观和人民政治实践的关系。应当看到,群众创造历史的进程往往是自发的,而人民推动政治发展的进程则更多依托理性和自觉。人民最清楚自己的根本利益在哪里。作为政治联盟,人民正是因为这些利益以及对这些利益的追求而长期存在和发展。二是不能离开具体的权利和利益来空谈人民概念、来建构和推进属于人民的政治实践。人民的利益当然是一种联盟整体的利益,当然是大于且超越了联盟中任何个体和群体利益的东西,但它却始终都不能脱离、都得植根于这些具体的利益。三是不能脱离特定的时空条件空谈人民概念、建构和促进属于人民的政治实践。无论是对内或对外,联盟政治、政治联盟总与联盟内部及联盟整体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至于这些到底是什么,它们相互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形成了怎样的格局,则总是要取决于每个国家和地区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具体的生态环境,以及其社会与政治所直接和不断面对的历史使命、时代任务。四是由前述三条亦可推知,作为政治联盟的人民内部总是需要一种能不断维系、巩固自觉和理性的力量,需要一种总能够因地制宜、整合和推动促成各种利益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有其客观必然性,它会以各种形式出现、以各种面目存在和发展。


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形态

中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这样的国体,是因为认同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及其国家学说。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学说,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过上好日子的学问,是以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基于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去分析和解决人类自由、解放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问。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首先是真正民主的信奉者和实践者。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初步论述了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的思想。概括这些思想,可以梳理出如下原理性的基本内容:第一,民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将随国家消亡而消亡;第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民主都服务于特定的经济基础,国家、民主因此具有阶级属性,是实现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第三,资本主义民主有其历史的进步性,但却是资产阶级基于其虚假共同体建构的虚伪民主,其实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第四,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的专政,建立无产阶级的专政,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第五,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民主是人民的自我规定;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唯一形式。在1852年致约·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明确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范畴。他指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4]。民主与专政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任何的阶级的民主同时又都是对其敌人的专政。为了反对敌人,无产阶级自身及其同路人也必须结成统一、强大的政治联盟。这一政治联盟在国家建构和国家治理中越发巩固、发展起来,自然就成其为施行民主与专政的主体———人民。


在具体实践中,中国的革命道路选择与政治发展实践都深受苏俄模式(与法国模式渊源较深)的启发和影响。长期的反帝反封建斗争给中国人的政治理念与实践烙上了深刻的革命民主主义印记。由于曾经深受外患侵扰,加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与文化价值持续的影响,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中国社会、中国政治始终都首先强调中华民族的独立自主以及社会整体的权利福祉。这显然不同于西方社会中主流的权利优先、个体本位的自由民主倾向。与此相对应,现当代中国的联盟政治、政权架构也始终兼具团结人民和对敌斗争的双重属性。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下,在苏俄经验的启发下,中国共产党能充分发挥其自主创造的精神,成功将先进的理论经验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而实现了自己在新型国家理论、新型民主理论上的突破创新。其关键的一条线索、也是关键的一个仰仗,就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理论和实践探索中逐步深刻地把握到了人民这个最基本政治范畴的深刻内涵。什么是人民,这个对于国家政权、对于民主政治而言,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因为怎样看待人民,就会有怎样的政权、怎样的民主。毛泽东当年在陕北跟年轻的胡耀邦讲过“政治就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的人搞得少少的”———这个讲法几乎是脱口而出、非常自然的,因为他一开始就是、也始终都是从民心向背的角度、从联盟政治和统一战线的角度,来看待政治问题,来分析革命与建设问题的。1926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对中国社会各阶级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指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5]9。这里虽然尚未开始使用人民这一概念,但其实已经是深刻触及人民范畴的根本了。1935年,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指出:“我们的政府不但是代表工农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这个意义,是在工农民主共和国的口号里原来就包括了的,因为工人、农民占了全民族人口的百分之八十至九十……但是现在的情况,使得我们要把这个口号改变一下,改变为人民共和国。”[5]1581939年毛泽东在《青年运动的方向》中重申,中国革命是反帝反封建的人民民主革命,革命胜利后要建立人民民主的共和国、人民民主主义的制度[6]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明确提出人民的范畴,指出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7]。梳理毛泽东的人民观及其思维的逻辑,可以顺理推出今日中国政治话语体系中的人民的内涵: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这其实也就是当代中国最广泛的爱国政治联盟、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由于承载了要从根本上改造社会、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使命,社会主义政治在内容上定然要比此前任何社会形态中的政治要广泛得多,它所需要的变革、引发的变革也同样要深刻得多。然而从经验层面看,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大都相对落后。这就注定了人民民主在其初始的状态下必然是一种革命的民主主义———它首先要对旧社会做彻底的“武器的批判”,才能进而在新的基础构建未来社会全面发展的根基。人民民主的发展从一开始也就难能如同自由民主那样有条件依托点滴的改良而得以实现、确立。革命是力量的比拼,革命中对立的各方都天然需要争取盟友及其支持。由此,人民民主的对敌色彩自然得以显现和突出。然而就其本质而言,革命毕竟不同于建设,革命讲究的是高效的破坏旧社会、旧秩序,此种破坏不必然伴随社会新质、新社会的到来。如果不依托建设特别是创新发展,如果没有新的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成就做基础,人们或许就只能用旧制度的瓦砾来建设新制度的大厦[8]。此种现象在历史上并非罕见。

一旦民主革命的任务宣告完成,人民民主继续向纵深发展的动力应当也必须就是现代化建设。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人民民主来巩固革命成果、建构和维护新的社会秩序———尽管这些秩序一时间尚难予以完整、系统地外化为制度。人民民主也离不开自身建设和发展———它要以此来不断重申、顽强捍卫自革命以来一以贯之的民生价值、政治秩序。建设主要依托经验及其积累,当然是特定理念、理论指导下的经验实践。人民民主对社会整体权利与福祉的强调,集中体现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上。作为一种思潮和运动的社会主义,它起初是以原始资本主义批判者、反对者的面目而出现的———因其过于强调个体本位和偏向有产者权利,造成了大面积的不平等、非正义和社会断裂。而今,作为一种现实、实践发展中的社会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要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当然要首先致力于捍卫劳动者(工人阶级、工农联盟)利益,进而致力于社会的团结、从整体上维护社会的公益与和谐。与此相关,对中华民族这一现代政治民族(Nation)、政治共同体的强调,自然也会集中体现在我国政权(State)本质的人民性上。具体来说,在体系构造上、在政权运作中,我国政治广泛涵括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以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的内容。这当中,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所规范和指导的政治实践,都在政治生活的不同领域指向不同层次和范围的政治联盟。


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指导下,人民民主同时致力于在中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致力于最终建构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形态[9]。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当然包括人类个体的和整体的自由发展。每一个体的自由发展及其彼此间的协调统一,都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民主政治所宜长期追求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对每个个体、群体权利的保护和尊重,离不开在此基础上每个人的自由创造;同样,每个个体、群体权利与价值的实现,也离不开社会整体的和谐、国家政治的团结。正如我国国号所昭示的那样,人民民主的政治也就是一种不断丰富和巩固的新型共和政治。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和政治方向,正确兼顾和处理好个体、集体与社会的关系,是人民民主不同于西方自由民主的根本所系,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所在。


三、协商治理是人民民主理论与实践的直接源泉和经验基础

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充分体现在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中,也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秩序、核心价值所确认。从人民民主经验过程的角度来看,它们更具体、更直接地体现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其实,无论是从主体的多元,过程的平等、开放和透明,以及决策要基于妥协和共识等各个方面来看,协商民主和现代治理都是内里相通的,它们也都一致地指向现代社会生活特别是现代民主中意义重大的道德风险或代理风险问题。为此,我们可以把协商民主、现代治理综合称作协商治理——一种根本有别于传统民主统治的新政治形态。具体到当代中国,我们的协商治理已成为人民民主的经验源泉。


在理论建构中,人民民主是一种强调社会和整体价值优先的政治理想、政治秩序。在经验实践中,人民民主既体现为一种国家制度,又体现为一种政治过程。将这两个方面连接起来的,关键在于政权如何组织和政策如何制定这两个基本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协商治理很好地把握、解决了这两方面的问题。


先从政策———经验过程角度来看。一般来说,所有民主都是特定选举与协商的组合。在当代中国,政府长期带有鲜明“商量政府”特点,社会本位、民权本位的人民民主也尤其重视联盟内部的协商过程,以及各政治主体之间所达成的合作与共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坚持选举中有协商、协商中有票决的体制机制,突出强调人民民主独有的特色和优势,即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


再从秩序构建———制度优化的角度来看。我国所有政治制度基本上都是基于协商治理的实践而形成、确立和发展起来的,也都是要在中国政治发展、人民民主建设过程中切实服务于协商治理的。协商民主最有利于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最能充分实现统一战线联盟政治内部的有效参与,最有利于实现有效参与、有效统治以及这两者的有机统一。现代治理中多元、平等的参与有利于提升政策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有利于降低政治成本、提高治理效能。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是要从国家与人民、全局和局部、中央和地方及基层群众的关系出发,努力找到人民内部“最大公约数”、画出统一战线的“最大同心圆”[10]。人民内部的协商民主也意味着人民民主的(国家)治理,意味着(涵括了不同阶级阶层、政党、民族、宗教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当代中国政治生活基本领域中的共识政治———一种带有鲜明现代性和独特民族性的联盟政治。此种联盟政治为人民民主的各项政治制度所规范和保障。同时,由于协商治理内在地贯穿于人民代表大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和群众基层自治中,所以,每一方面的协商治理,每一具体的政治共识,也都从整体上有利于丰富、完善和发展人民民主。


四、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人民民主永续发展的政治保障

基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鉴于社会主义建设必然是首先从秩序、理念的建构开始继而走向建构———经验有机统一的特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无产阶级专政、工人阶级民主在内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纵览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民主搞得怎样,也总是与特定时代、民族国家里面的共产党直接相关,特别是与这些共产党的自身组织行为及其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方式紧密相关。


传统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会走向衰败?其主要原因是苏共长期以来既缺乏党内民主,也疏于国家政权的民主建设。在苏联、东欧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这一基本的政治原则被重集中、轻民主的政治实践所曲解,结果导致执政党长期缺乏有效的异体监督,最终被大量积累的决策错误和体制弊病逼入墙角。这说明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政治领导离不开党内民主、人民民主的同步协调发展。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事实上做得要比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好,它才能够长期保证自己的科学决策、科学执政,才能够探索走出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人民民主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做得比较好?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有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鲜明体现联盟政治导向的政治制度根本不同于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一党执政,也不同于西方竞争性政党体制。它在结构上是联盟的、一体多元的:作为两个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工农联盟也是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的联盟,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是政治上履行民主监督的重要主体。整体来看,这不仅是合作型的政党体制在人民内部维系和展开,涵括、沟通了政党及其他政治主体、政治力量的协商型的民主政治,还在于它所有的关系和过程,都属于人民民主的范畴。在这样的构造、关系和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地位始终具有决定性,没有这一政治核心,就不会有这样一体多元的民主构造及相关民主实践。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系统中最早确立起来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一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协商建国、协商治国的政治基础,也是我国其他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历史产生、现实运转和未来发展的政治前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党的领导始终全面地贯穿于我国各项制度建构中,贯彻在内容广泛的协商治理的相关实践中。基于这样的现实,当代中国能否实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或中华民族这一最广泛的政治联盟,能否在联盟内部形成和强化最广泛的政治共识,关键在于作为两个先锋队和统一战线、联盟政治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关键在于这个党能否、是否实现了长期和一贯正确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基于对我国人民所处的时代、所面临的内外环境作出的正确判断和科学把握的基础之上,相关政治实践又必须同时立足于对敌我友的准确判断上,体现在对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选择上。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能在理论上、实践中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关乎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政方针上不犯颠覆性错误。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政治领导主要诉诸政治说服和模范先锋作用,是一种必然要走群众路线、必然会依托民主协商和政治合作来实现的领导。同时,党的领导应当也必然是多元主体协商治理和民主监督过程中的领导,而此种协商治理、民主监督也必然是在最广泛政治联盟内部确保避免方向错误、政治失误的政治过程。概言之,党的领导,以及来自各方面群众的参与和监督,都出于人民民主、联盟政治的内在要求,都是广泛凝聚联盟主体政治共识、理性规范联盟主体政治行为,继而从根本上、从整体上为人民民主的永续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革命、建设、改革都是人民的事业。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长期致力于团结和领导人民从事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故而其全部工作莫不着眼于联盟政治、莫不具有统一战线性质。作为人民事业的重要组组成部分,人民民主的全过程也始终离不开党的全面领导。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只要有党的正确的领导,就总能够高效率地在人民内部达成最广泛的政治共识,就总能够切实地巩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就总能够以强大的联盟政治、共识政治促进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作为统一战线、联盟政治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必须紧密依托、不断推动人民民主的深入发展。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最广泛和最坚强的联盟政治和共识政治都实践着民主平等和协商一致原则,只有始终坚持这一基本原则,党的领导、人民的事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作为最广泛政治联盟共识政治的人民民主才能日趋深入、广泛、发达和成熟。


注:因微信公众号格式所限,引文注释从略。


来源: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编辑:王

责编: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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