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邢邦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这一重要论述,鲜明指出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职能定位和作用承载。
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专”在哪里
人民政协从最初的“代行人大职能”到“各党派的协商机关”,从“民主协商机构”再到“专门协商机构”,反映的是这一历史进程中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变化和政协本身的机构属性的专门化。
首先,人民政协是以协商为“专事”的机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我国,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政党、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都有协商事务,都是协商渠道,但作为重要协商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只有政协一家。实际运作中,人民政协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首要职能,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参政议政是协商议政,三大职能分别聚焦大事、紧盯难事、关注实事,着力从事以协商为主责主业的专门工作。
其次,政协协商应通过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确定“专题”。新修订的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应制定年度协商计划。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专题协商会议题及其他协商形式的重要议题,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也就是说,在人民政协协商议政、履职尽责,不是无组织的自发的社会个体行为,都应该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政协组织的特定程序形成工作方案,并努力做到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
第三,政协委员协商议政体现的是“专业”水平。人民政协是由界别组成的,是非权力机关,而政协委员必须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正是因为人民政协这一特殊的政治制度安排,使得人民政协集聚了各界“精英”。从现实看,现有的政协委员基本上都是各行各业各界的高级知识分子、高级管理人员和中高层领导干部,都是某一方面的行家里手和专业人士。很显然,在人民政协与政协委员协商,注重的是“权威”而不是“权力”,讲求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靠的是真知灼见,而不是头衔职位。
第四,政协机关必须有一支精通政协的“专职”队伍。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显然,这既是对政协委员的要求,也是对机关干部队伍的要求。人民政协协商履职活动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政协机关是服务委员履职的办事机构,必须牢固树立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用人导向,讲政治、重服务、善协调、会做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的专职机关干部队伍。
第五,重要的协商成果要“专报”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人民政协,协商议政过程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看是否形成共识、是否发现问题、是否提出建设性建议。正如汪洋主席指出,各项履职活动要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显然,政协的每一项协商议政活动,都必须分门别类、求真务实地梳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重要的协商议政履职成果要通过专项调研(监督)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专门报送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
新时代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用”在何处
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其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于其性质、定位和职能之中,是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联动发挥其组织功能和机构职能,着力发挥五个作用。
第一,党治国理政、实现领导的阵地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在政协,党领导治国理政,不同于国家政权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而是通过政协制度的有效运行和民主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人民政协发挥党治国理政的阵地作用,关键是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推动委员深入界别群众宣传共识、释疑解惑,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第二,知情明政、思想政治的引领作用。知情明政是政协和政协委员知晓情况、明了政策、有效履职的前提基础,也是党委和政府通过政协渠道介绍情况、宣传政策、引领社会的重要手段。知情明政在政协不仅存在于协商、监督、议政之前,而是贯穿于各种政协履职活动的交流互动、凝聚共识、建议办理的全过程中;不仅作用于政协内部,还作用于界别群众、国际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显然,人民政协要抓住知情明政这一首要环节,将其与政协履职的中心环节有效对接,使这一过程成为既是情况了解、政策认知的过程,更是思想引导、政治引领的过程。此外,政协还要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了解和认同。
第三,协商议政、发扬民主的平台作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平台。人民政协发挥协商议政的平台作用,首要的是政治协商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键是议政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重要的是搭好各种平台,努力创造有事好商量、协商找政协的政治协商环境。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还应做好与政党协商、基层协商的衔接,尽可能吸引和集聚更多其他协商到政协平台。
第四,监督协政、推动落实的助手作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目的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显然,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监督党和国家工作时,不是自我主导,而是紧紧围绕,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协商式的,不是主政推手,而是协政助手。人民政协要发挥监督协政的助手作用,一方面,要想党政所想、急群众所急,特别是党和政府在改革“啃硬骨头”、发展解难题、稳定“涉险滩”时,政协要及时跟上,主动请缨,协同攻坚;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发挥政协位置超脱、人才密集的特殊优势,找真问题、提真建议、搞真监督,协助党委和政府真正把工作做好。
第五,建言资政、汇聚智慧的渠道作用。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成果,无论是协商后形成的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专报、提案等,还是政协会议形成的监督意见报告、视察监督报告、专项监督报告,都有比较通畅的报送渠道。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专门协商机构,要发挥好建言资政的渠道作用,就必须建言建在需要时、资政资到点子上,发挥政协联系面广、包容性大、专业性强的优势,畅通各种利益诉求和专业意见进入决策程序的通道,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助推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
作者系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2019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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