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学术研究 | 张峰: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9:52    作者:    点击:[]

作者简介

张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专家、特约研究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教授,山东大学统一战线学博士生导师。

中共二十大报告就人民政协工作指出: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扬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我国,人民政协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映成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与其相对应,人民政协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的基本制度安排。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既是人民政协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对人民政协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

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总结人民政协的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于人民政协的产生和发展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人民政协的历史是确立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历史。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1949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地位。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将四项基本原则确立为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江泽民同志提出:始终不渝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确保党在人民政协的领导核心地位,过去是、今后仍然是我们的一项根本原则。胡锦涛同志提出: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他强调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统一战线是人民政协组织功能的显著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这一重要论断明确了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强调了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突出了人民政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是人民政协成立时就明确的人民政协的基本性质,也是与旧政协的根本不同之处。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选出的全国委员会,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界民主人士的伟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组织,在全国人民中有很高的威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继续发挥作用。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统一战线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邓小平同志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任务是十分光荣的,工作是大有可为的。江泽民同志提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胡锦涛同志提出: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增添力量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化对人民政协性质的认识,指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在此基础上,他丰富和完善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内涵,指出: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他要求: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协商民主是人民政协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协商民主伴随人民政协而生的历史传统,阐明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显著优势和作用。

协商民主伴随人民政协而产生、随着人民政协的发展而发展,成为在人民政协中得到充分运用并彰显其显著优势的民主形式。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参议会实行选举民主为主、辅之以协商环节。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对中央政府的工作起了协商、参谋和推动的作用。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认为,人民政协体现我们党历来主张的民主协商精神。江泽民同志提出人民政协是民主协商机构的概念,提出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的观点:并把两种民主形式分别同人大、政协联系起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且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将其概括为人民民主的真谛,特别是明确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是人民政协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原则。人民政协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使协商活动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人民政协只有坚持统一战线,才能彰显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作用,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人民政协只有坚持协商民主,才能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来源:《北京观察》2024年第1期

编辑:董小参

责编:蒋锐



上一条:学术研究 | 王彩玲:民主党派的身份建构与历史自觉——兼论贾亦斌对多党合作事业的贡献 下一条:学术研究 | 史苏: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协商建国筑梦辉煌的历史见证

关闭

版权所有 © 山东大学统一战线研究中心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1245    Email:tzzx@sdu.edu.cn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