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5月15日,在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蒋介石担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兼军人部长,随后又当上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1926年6月,广州国民政府发布北伐动员令,7月9日正式誓师北伐。仅仅三个月,北伐军就一路打到武昌。
1926年11月22日至12月16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召开以中国革命为中心议题的第七次扩大会议。在中国委员会会议上,斯大林作了《论中国革命前途》的演说,他认为未来中国革命的政权应当是无产阶级和农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这个政权因其“有反帝国主义的特征”,是向社会主义发展的过渡政权。“广东政权是未来全中国革命政权的萌芽”,尽管其性质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但问题的关键“首先在于这个政权是并且不会不是反帝国主义的政权”,使得这个政权具有了过渡政权的性质,“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了”。但在当时的中国没有条件创建一个真正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政权的情况下,斯大林只能把希望寄托于苏俄和共产国际长期给予援助的广东国民政府,并由此得岀了共产党必须支持和参与广东国民政府的结论。按照斯大林讲话的基调,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形势问题的决议》,指出:“这场革命所缔建的政府……将不是纯粹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这个国家将是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被压迫阶级的民主主义专政。这将是向非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发展的过渡时期的反帝革命政府。”会议认为:“广州政府虽然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但基本上、客观上包含着小资产阶级革命国家的萌芽,即无产阶级、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革命联盟民主专政的萌芽。”因此共产党人应该参加广州国民政府,甚至“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提出共产党人参加革命政府的问题。”要求共产党人“促使广州政府”实施土地革命纲领,以作为使革命向更高阶段过渡的措施,努力争取革命后建立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权。
在共产国际执委七大会议精神传达到中国之前, 中国共产党人已经开始思考自己的建立政权方案。1927年1月28日《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宣言》提出,“推翻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所有之政治的经济的统治权力”,“在乡村中、城市中、省会中建立革命的民众政权, 召集国民会议统一全中国。”这个革命的民众政权,应该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旗帜之下”,“帮助国民政府与国民党”,“巩固革命政权”。
共产国际执委七大会议精神传达到中国,中国共产党根据会议精神,在1927年2月上旬作出《对于国际第七次扩大会中国问题决议案的解释》,提出:“要更扩大更强固由无产阶级领导农民及一切被压迫阶级的民族革命联合战线,在现有的国民政府政权之下,继续发展国民革命”。“即是不断地努力,由现在的国民政府做到工人农民及其他被压迫阶级的民主专政政权……以行向社会主义”。随后召开的中共五大明确提出建立革命政权的任务,并确定这个政权的性质是工农小资产阶级民主政权。
在北伐军胜利进军和工农运动高涨的推动下,1926年10月到1927年3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上海工人阶级连续举行三次武装起义,推翻军阀的反动统治,夺取了政权,组织了以工农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联合政府,实践了共产党人关于建立工农小资产阶级政权的方案。在成立的上海市民临时革命委员会中,共产党不仅是市民大会的组织者,而且是革命政权的领导者,罗亦农以共产党正式代表的公开身份参加政权。1927年3月12日,上海市民代表会议举行成立大会,市民代表会议执行委员会宣告成立,在选出的31名执委中,工人代表8人,资产阶级代表8人,学生3人。3月 22 日,在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的欢呼声中,第二次市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市政府委员19人(其中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共占10名),宣告了上海临时政府的诞生。随后,临时政府制定、颁布了市政府组织条例、市政府临时公约草案、市政府政纲等重要文件,表明了临时政府的革命性质,反映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要求。《组织条例草案》确认“上海特别市以市民代表会议为全市最高权力机关”,明确规定“上海特别市市民代表会议隶属于国民政府”。当时的国民政府由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共同掌权,是主张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政府。宣布市民代表会议政府隶属于国民政府,就宣告了上海市民政府是站在革命的立场,是一个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政府。关于选举的规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市民代表会议必须是国民革命的苏维埃”的思想。市民代表会议既是最高权力机关,又是最高行政机关,有立法、行政权力,是一种“议行合一”的政体形式。共产党人认为,釆取这种形式,才能“改正三权分立及代议政治之恶弊”。上海临时政府虽然只存在32天,但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早由民众在大城市建立起来的革命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