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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 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21:11    作者:    点击:[]

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第一次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

一、正确认识亲清政商关系的丰富内涵

1.领导干部要做到“亲”上加“清”。

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2.民营企业家要做到“亲”而又“清”。

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亲清关系涉及政治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治家与企业家三大关系。从统一战线角度看,就是政治家与企业家关系,但是离不开政治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结构性约束。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矫正一度畸形的政商关系,促使这一重要的社会关系尽快走上正轨。

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1.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经济地位、法律地位和市场主体地位得以确立。长期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197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占99%,非公有制经济仅占1%。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超过6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80%或90%,我国税收的50%,GDP和固定资产投资的60%,新技术新发明新专利率先应用的70%,全社会就业岗位的80%,每年新增注册企业数量的90%,都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他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2.民营企业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民营企业家是在改革开放中成长并拥护改革的社会阶层,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中,民营企业家是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力量,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参与者,是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依靠力量,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构成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的一部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民营企业家是其中引领社会发展、富民强国的关键少数之一,处理好民营企业家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关系,是新时期新常态中作好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门学问,也是作好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

从企业家的角度说,“亲”反映企业家的参政愿望。非公经济人士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具有现代契约精神的市场主体和自觉权利意识的政治主体。财富资产、社会作用和声望是企业家的参政资源。随着非公经济的持续发展,民营企业家数量继续快速增长,其参政议政愿望也日益强烈。

因此,党政领导干部对这个阶层的人“亲”是有客观基础的。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要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和政治生态,引导各方面公允看待非公有制经济。

3.风清气正、长治久安的社会政治环境,是企业家精神发育成长的沃土。

“清”反映了企业家的生态要求。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企业家精神的核心是创新和冒险。企业家精神的产生和光大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一是制度完善,二是政策稳定,三是政商关系健康。如果制度不完善,寻租设租、灰色交易等腐败现象就会盛行;如果政策不稳定、没有连续性,企业家就没有一个稳定的预期,生产和投资就无法扩大;如果大量出现“亲而不清”的不正常关系,投机取巧胜过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企业家们就不愿或不敢进行创新和冒险,经济发展就失去了一个重要动力。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健全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高压反腐,在一批政府官员落马的同时,也带出许多深陷其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党坚持对这个阶层的总体评价和政治定性,强调对他们不能否定、不能疏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从党的十四大以来的20多年间,对政府和市场关系,我们党一直在根据实践拓展和认识深化寻找新的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一个重大理论观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说明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这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根本前提。

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政府的职责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政府越位干预市场作用,代替市场主导资源配置的范围和权力过大,是导致政商关系不健康的根本原因。因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监管好行政权力。

3.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最有效的方式。历史经验昭示我们,随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型政商关系的稳固需要健全法律制度的保障。健全完善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法律规范政府权力边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交往提供法律依据与法治保障。领导干部是公务人员,追求的价值是为人民服务;企业家是市场经济主体,追求的价值是获得利润、创造财富;二者相交而不共谋,因而双方交往循公理、遵常理、守法理才能亲而不昵,遵守各自的规矩操守才能清而不浊。

2015年修改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限定、规则意识、程序思维是法治中国新时代对党员领导干部能力提出的新要求。

民营企业家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遵守捍卫者,其正当权益必然受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保护。因而,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企业家应当及时通过法制渠道反映和解决;在遇到政府人员故意刁难和不作为时,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治规则打破潜规则,才是阳光、持久的“人间正道”。

四、不断探索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途径

做好民营企业家的统战工作,需要探索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以工商联为纽带、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发挥好工商联的重要助手作用,着力推动非公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密切与民营企业家的联系;注重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有针对性地主动掌握情况,积极宣传引导,及时反映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为他们提供服务;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考察调研、扶贫济困、专业咨询等,寓统战工作于各类活动之中。

1“.亲”离不开党委的思想引导和政府的服务支持。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引导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坚定信心,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家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培育良好的政商氛围,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引导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发展新理念,助力企业抢抓发展机遇。可定期就本地经济形势召开通报会,整合传统主流媒体、发挥新媒体优势进行持续宣传教育,引导以企业家为主体的经济类社会组织成为工商联团体会员,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的组织网络等。

2“.亲”要求领导干部主动与民营企业家做好联系交友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注民营企业的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党员领导干部要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诉求表达、建言献策的长效制度安排和常态工作机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各级工商联、商协会可以积极作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3“.清”有赖于规范双方交往的机制建设。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以明确规范的机制作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后,各地党委政府都结合本地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建章立制。许多地方已经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努力探索,出台了具体的细则、方案,开展了谈心活动,推出了系列举措。有些地方正在探索健全完善党政干部正常联系民营企业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完善党政干部监督问责机制;探索建立企业评议政府服务的相关制度,力图搭建政商之间公开、规范的交流平台,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政商环境。这些探索值得进一步观察、提炼和推广。


来源:红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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